||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健身健美俱乐部,健美协会,大专院校,体育院系。
2015年全国健身锦标赛将于8月19日至24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举行。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加。
中国健美协会
2015年6月15日
抄送: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赣榆区体育局。
2015年全国健身锦标赛暨世界健身锦标赛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2015年全国健身锦标赛暨世界健身锦标赛选拔赛。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8月19至24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举行。19日报到,20日技术会、丈量身高,21、22、23比赛,24日离会。
三、比赛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文化艺术中心
四、比赛组织:
(一)主办: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健美协会、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赣榆区人民政府、连云港市体育局。
(三)协办:江苏省健美协会、连云港市健美协会、连云港市赣榆区文化广电体育局。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健美协会,健美健身俱乐部,大专院校,体育院系。
六、比赛项目、分组及年龄规定
(一)比赛项目
1、健身先生
2、健身小姐(Fitness);
3、女子形体健身(Bodyfitness);
4、女子比基尼健身(Bikini fitness);
5、男子健体(Physical);
6、女子健身瑜伽
(二)比赛按身高分组
1、健身先生分两个组:
A组:身高在1.75米(含)以下;
B组:身高在1.75米以上。
2、健身小姐分两个组:
A组:身高在1.63米(含)以下;
B组:身高在1.63米以上。
3、女子形体健身分2个组别:
A组:身高在1.63米(含)以下;
B组:身高在1.63米以上。
4、女子比基尼分3个组别:
A组:身高在1.63米(含)以下;
B组:身高在1.64米至1.69米(含);
C组:身高在1.70米以上。
5、男子健体分3个组别
A组:身高在1.74米(含)以下;
B组:身高在1.75米至1.78米(含);
C组:身高在1.78米以上。
6、健身瑜伽
公开组,不按身高分组
(三)年龄规定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赛
七、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健美协会2015年《健美健身竞赛规则》。
(二)只接受团队报名,运动员必须代表一个单位参赛,跨队报名无效
(三)健身先生和健身小姐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进行形体比赛;
2、半决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比赛;
3、决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90秒)和晚(正)装展示。
(四)女子形体健身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黑色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穿自选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
(五)女子比基尼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自选比基尼进行形体展示;
2、决赛穿自选比基尼进行规定路线行走和形体展示。
(六)男子健体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穿非紧身黑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
2、半决赛、决赛穿非紧身自选色齐膝短裤进行形体展示。
(七)女子健身瑜伽比赛按以下方式进行:
1、预赛运动员集体进行60秒的规定动作比赛、分组进行60秒的规定动作比赛;
2、半决赛运动员集体进行120秒的规定动作比赛和规定动作比较评分;
3、决赛逐一上场进行自选动作比赛(时间为120-150秒,不少于10个且不同体位的动作)。
4、比赛服装款式不限。
(八)丈量身高和检录时对运动员的比赛服装、鞋、道具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不允许参赛。
(九)报名后不参加比赛者须于赛前10日告知主、承办单位,运动员更换比赛项目可在赛前技术会议上提出申请。
八、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不限。运动员不能兼任领队和教练,但可兼项参赛。
(二)参赛人员须自带一张1寸彩照于报到时进行个人注册,成为中国健美协会注册运动员方可参赛。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可参加中国健美协会举办的全国、国际性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丈量身高时交验注册证,无注册证不得参加比赛。
(四)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在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参赛队需按时报到和参加赛前有关会议,无故缺席者视为放弃参赛。
(六)各队参加计团体总分的运动员人数不限。
(七)各组比赛不足3人可进行表演展示,可参加特别奖评选,但不录取名次。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参加单位可登录中国健美协会官网下载《2015年全国健身锦标赛报名表》附件1,按要求打印后,加盖参赛单位印章,于8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分别邮寄或传真到中国健美协会和连云港赣榆区体育局。
中国健美协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231室,邮政编码:100763,联系人:刘蔚,电话:010-87182319,传真:010-67133577。
连云港赣榆区体育局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榆区盛世路10号,邮政编码:222100,联系人:张涛,电话/0518-86205039 13961316690传真:0518-86205001。
2、报名后更换运动员的队伍,须于赛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告主承办单位,逾期不予变更。如报到后更换队员,每人每项向承办单位交纳100元人民币手续费。
(二)报到
--连云港火车站:乘公共汽车到赣榆北站转4路或601路公交车至赣榆行政中心下即到。
--连云港汽车站:乘公共汽车到赣榆北站转4路或601路公交车至赣榆行政中心下即到。
--连云港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市区,然后乘公共汽车到赣榆区北站转4路或601路公交车至赣榆行政中心下即到。
--自驾车前往:赣榆高速路口右转至环城西路左转,行至黄海路右转,行至盛世路(赣榆区行政中心)左转200米即到。
请各参赛队提前3天将到达赛区的日期和时间通知承办单位。
4、报到时不再接受新报名。
十、不详之处可登陆中国健美协会www.cbba.net.cn/官网查询。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团体录取前8名。团体总分根据各队运动员在各项组比赛中的前8名成绩按9、7、6、5、4、3、2、1计算,即获第1名者计9分,第2名计7分,依此类推。如得分相同,以获得第1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再相同,以获得第2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二)各组比赛录取前6名。
(三)各项比赛设特别奖各1名: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比赛设“最佳表演奖”;女子形体健身比赛设“最佳形体奖”;女子比基尼比赛设“最佳风彩奖”、男子健体比赛设“最佳风度奖”、女子健身瑜伽比赛设“最佳造型奖”。
(四)获得团体前8名的队伍颁发牌匾或奖杯。
(五)获得各项(组)比赛前6名和特别奖的运动员颁发证书,获得前3名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
(六)除健身瑜伽项目以外,其他各项获得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可通过中国健美协会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健美“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2至6名运动员可向当地的体育主管部门健美“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十二、费用
(一)参赛单位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每人每天食宿费用260元。各队须在大会指定的宾馆食宿。
(二)参赛运动员注册费用每人50元人民币,报到时每人每项交纳150元报名费。中国健美协会专业健身教练(健身指导员)每人交纳50元报名费(以证书复印件为准)。
(三)各单位超编人员食宿费按当地市场标准自理,需要承办单位协助联系食宿的单位,须提前15天函告承办单位。
(四)比赛中冠企业名称的队伍,须在报到时向承办单位交纳500元人民币广告宣传费(仅限秩序册、成绩册中对企业名称的宣传。其他涉及对企业名称的宣传,如现场横幅、旗,舞台上运动着装等都必须遵守主办单位相关规定)。报到时交纳宣传费的单位,承办单位只能保证企业名称在成绩册中出现。
十三、其他
(一)中国健美协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健美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裁判员由中国健美协会指派,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由中国健美协会负责解释。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