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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
2007年天津市健美、健身先生、健身小姐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2007年9月下旬
二、竞赛地点:待定
三、主办单位:天津市健美协会、天津青年宫
四、承办单位:天津青年宫阳光健身俱乐部
五、参赛单位:市内各健身场所,各大专院校,行业体协,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六、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竞赛分组:
1、青年男子组(1986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2、大学生男子组(1984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3、成年男子组(1962年9月30日(含)至1986年9月29日之间出生)
4、成年女子组(1986年9月30日(含)以前出生)
5、男女混双组
6、男子元老组:
A组:1957年9月30日(含)以后至1962年9月29日之间出生、
B组:1957年9月29日(含)以前出生
7、男子全场冠军。
8、健身比赛设健美形体、运动特长两个项目,男子、女子按运动员身高各设两组,
健身先生A组:1.75米(含)以下
B组:1.75米以上,
健身小姐组A组:1.64米(含)以下
B组:1.64米以上
(二)竞赛项目
1、男子青年组设两个级别:
轻量级:体重75公斤级以下
重量级:体重75公斤级以上
2、男子大学生设两个级别:
轻量级:体重70公斤级以下
重量级:体重70公斤级以上
3、男子组设八个级别:
羽量级:体重60公斤以下
雏量级:体重60.01—65公斤
轻量级:体重65.01—70公斤
次中轻量级:体重70.01—75公斤
轻中量级:体重75.01—80公斤
中量级:体重80.01—85公斤
轻重量级:85.01—90公斤
重量级:90公斤以上
4、元老组设两个组别:
元老组A组:45岁(含)—50岁
元老组B组:50岁以上
5、女子组设六个级别:
羽量级:体重46公斤以下
雏量级:体重46.01—49公斤
轻量级:体重49.01—52公斤
轻中量级:体重52.01—55公斤
中量级:体重55.01—58公斤
重量级:58公斤以上
6、健美混双(男、女)组
7、男子健身比赛设两个组:
健身先生A组:1.75米(含)以下
健身先生B组:1.75米以上
8、女子健身比赛设两个组:
健身小姐A组:1.64米(含)以下
健身小姐B组:1.64米以上)
9、男子全场冠军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健美竞赛规则》。
2、进行不公开的预赛和复赛。
3、健美进行全场冠军赛。
4、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参加比赛,违禁者按国际健美联合会规定处罚。
八、竞赛服装:
1、健美比赛:男子穿三角裤泳装、女子穿比基尼。
2、健身比赛:分项目按以下要求着装:
(1)形体比赛:女子穿比基尼泳装,高跟皮凉鞋(鞋底前掌厚度不得超过2厘米);男子赤足,穿齐腿式泳装。
(2)特长比赛:男、女均穿与表演风格统一的服装,佩带或使用安全道具。(禁止运动员在特长表演中做任何抛服装、道具的动作)。
九、表演时间:
1、健美单项比赛:自由造型为60秒。
2、健身先生特长表演为90秒。
3、健身小姐特长表演为90—120秒。
十、参赛方法:
1、各队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人数、级别、组别不限。领队限报1人,教练限报2人。
2、运动员参赛各级别少于三名者合并级别比赛。
3、非本市户口者不予报名参赛(在天津学习、工作者除外,报名时请出示相关证件)。
十一、报名和报到时间
参赛单位和个人需填写大会统一制作的报名表,一式两份,自带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注明队名、姓名),分别报到天津市健美协会、天津青年宫阳光健身俱乐部,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天津市健美协会(河西区环湖中路51号津奥大厦4楼)天津青年宫阳光健身俱乐部(天津市和平区哈尔滨道18号青年宫二楼)
报名时间:从规程下发之日起至2007年8月20日前截至
上午9:00-下午5:00
联系电话:23065882(天津市健美协会)
81675620(天津青年宫阳光健身俱乐部)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方法:
1、健美比赛各级别录取前六名,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
2、团体总分录取前三名(按积分排列名次),颁发奖杯。
十三、报名费;
天津市健美协会会员每人交50元人民币,非会员每人交60元人民币。
十四、裁判员
裁判员由天津市健美协会指派。
十五、经费:凡参赛单位和个人经费一切自理。
十六、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天津市健美协会
天津青年宫
200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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