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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云覆雨手(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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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4-10-5 10:1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九九年,昆明巫家坝机场。国际出发厅。我被派遣到香港签协议。
平时最见不得别人出差大包小包仿佛闯关东似的做派。
我也是经常南飞北飞的打工仔,老板一个电话就整装待发,指哪奔哪,根本没有时间整理行李,吭都不吭一声。
出门就一个公事包,电脑,资料,重要文件,轻松上阵,带上信用卡和部分现金,扮潇洒状,一党同事朋友羡慕的不得了。
侯机厅里看见一男子背着一个BOSS的电脑包,挂在左边的肩膀上,包身垂到胯骨的位置,不张扬的LOGO怎么看怎么顺眼。不过是简简单单的黑色材质,就变化无穷,低调中透着稳,那么舒服熨贴。
我这个人有恋包情结,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包,也喜欢看把包背的好看养眼的男人。
第一个男友就是因为能够把普普通通一只帆布书包背得好看,我才答应做他的女友的。事隔经年,虽然已经各奔前程,可是这个习惯却被我保留了下来。
第一次领了薪水,因为是外企,以美金结算,我在黑市兑换了人民币,然后跑到金龙百货买了一款PARDA的尼龙袋,背着它上班,每天兴高采烈的挤公交车,不识货的人怎估的到这包是四千大洋?窃喜,嘘,低调。
每每看见好看的袋子就恨不能立即拥有,我知道我很变态。
上了飞机,发现背BOSS的男人居然坐在头等仓。我这等小人物做经济仓还挑打折的航班,没办法,给公司省钱嘛。
下了飞机,对方公司有人接站。我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出关,看见一块招牌上写着“潘婷”,这名字真俗气,和一款畅销洗发水同名,但,这是我的名字。
接站的人还傻忽忽的等我去取托运行李,我告诉他可以走了,我啥都没有,就一个人,他瞠目结舌,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背BOSS包的男人从我身边经过,看了看牌子,又看了看我,怀疑的问,你?潘婷?
我没好气的应了一声,怎地?
哈,没什么。我是宝洁公司驻港经销代表,喏,这是我的名片。
我禁不住也笑了,真巧,怪不得他对潘婷这名字这样敏感。敢情。
我把他的电话号码存进移动电话里,随手扔掉名片。
他有个古怪的名字,明宗繁。
2)
香港真是好啊。花花世界,花钱的花,花痴的花,花花公子的花。
中环,街巷密匝逼仄,楼盘高耸林立,寸土尺金。出入于中环写字楼的多为高级白领,被认为是城市精英,走路脚不沾地似的,女孩子各个小龙女一般面如桃花冷若冰霜。
反正已经办完了公事,我就尽情的逛吧。
铜锣湾的时代广场,一应俱全,我从底楼的连卡佛一直溜达到最顶层,实在没力气了,又累又饿,钻进餐厅,琳琅满目的中式西式小点心,泡沫红茶,我一顿狼吞虎咽,一点都不淑女,对,我天生就不是淑女的料。
招呼服务生买单,服务生客气的告诉我,小姐,你的单已经有先生买过了。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却发现对面有个男人正朝我笑。
明宗繁?居然遇见他。
他和一个黄头发的女人对座,看见我注意到他,就径自走过来,低声说,等我,我谈点事情,马上就结束。
然后回座。
我擦着嘴巴,暗暗思量,为什么要等他,到底要不要等。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再说吃人家的嘴软,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那就等吧。
3)
宗繁送走那金发女子,回身坐到我对面。
他穿着米色的衬衫,没系领带,浅咖色的西裤,腰间是DUNHILL皮带,手佩AP腕表,果真周身上下都是中产阶级的装扮,说话声音很轻,却可以叫人听清楚每一个字。
潘婷,一见你,就有种说不出的亲切。
为什么请我喝茶。我毫无心计的问。
因为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他不疾不缓的应。
我听的到,请你小声一点,我假装四处张望,逗的他大笑,明知道是人家客气,但我听着还是很受用。
就这样,我和宗繁熟络起来。
他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过着健康塌实按部就班的生活。他剑眉星目,笑的时候左边脸上有一个很深的酒窝。
看着他有点漫不经心,有点没心没肺,我心底一丝微弱的真情在缓缓滋生,涌现。
这是不可能的呀,我们才刚刚认识。而我已经有点喜欢上了他。
送我回酒店的出租车途中,他拉过我的手攥在他干燥温暖手心里,再也没有放开过,我心里顿时一片安详,有种尘埃落定的满足感。
那一夜无梦,睡相极好。
4)
宗繁约好在金钟的新世界影院等我。
是林青霞的片子《东方不败》。我喜欢这个女人,不仅仅是她拥有绝世的美貌,而是她的演技,一个雌雄莫辨的乱世枭雄,竟被她演绎的可敬可叹可怜。
虽然如今已嫁入豪门做商人妇,光明正大的邢太,生过两个BABY,偶一露面,或者被记者偷拍,依旧妩媚侠气,单衣试酒春衫薄,美女做到她这个份上,也算是功德圆满。
宗繁主动关闭了手机电源。
我看着他,心想,细节反映品质,修养这东西真不盖的,他做事有条不紊,懂得尊重别人。
对他的好感又加了十分。
从电影院出来附近就是太古广场,我的老毛病犯了,拐进商场,看见手袋就走不动路。
女人只对一种东西有反应,那就是看的见的东西。而看的见又是买的到的同义词。
我看见一款BALLY的白色的女士手提包,上面有个粉色蝴蝶结,很有趣。但是不适合我,太休闲了,又不能装,我的袋子一般比较大,里面有杂志零食化妆品钥匙包零钱包还有钱包太阳眼镜小镜子,翻手看了眼价格,七千六百九十八,哼,又贵又不能装,就放弃了。
宗繁始终安静的随着我瞎逛,一句埋怨都没有。
我过意不去,请他去喝咖啡。
一杯POKKA的冻咖啡,百感交集中,一口饮尽这个城市的欲望。
在我的灵魂深处,一直期待意外发生,但是自眼角瞥见他走近,反而特别的寂寞。太渺茫了,因为他,才这般的患得患失。
他是我人生偶遇的荣美。
送我回酒店,到了地方不舍得他走,两个人坐在大堂说着闲话。再喜欢他,也不好冒失请他进房间,太轻薄了,端着矜持,我很在乎给他的印象如何。
坐在他对面,街上流离人群,车声鼎沸。
不夜之城,是最海角天涯的,又是最近在眼前的;是最荒无人烟的,又是最繁荣似锦的,是最寂寞无声,又是最热闹喧哗;是最海天漆黑中的最灯火辉煌。
不请我上去坐坐吗?他一直浅笑,似有还无。
他很喜欢笑。笑起来不余遗力的,笑容很暖。
我的眼睛红了。
他随在我身后,脚步声一浪一浪的冲击我甜蜜的心弦,我开始爱上这个世界了。
5)
回到昆明以后,我的身体装满了回忆。
他是光,是火,我是飞蛾,他是我的尽头。赴华丽诱惑的盛宴。
无数次下班以后回到家里,我什么都不想做,踢掉鞋子,窝在沙发里,把电视打开,任其喧闹,就那样一动不动地发一会小呆。
很疲倦的时候,喜欢站着冲凉。水龙头下,水花飞溅,水柱滑过身体的每一处曲线和轮廓。我抚摩自己丝缎一样柔软光滑的肌肤。幻想着那是宗繁的手指,回想那晚他的手指挥洒在上面的激情。他激烈的吸吮我,进入我。我的脸贴着他的脸,听到他的喉结哽咽着,发出潮水拍打岸边轻微战栗的声音。黑暗中他的容颜触手可及。
我心里充满了幸福感,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世界真是美好,香港真是美好,公差真是美好,每个人每件事都那么好,惶恐,摇摇欲坠。
宗繁从背后抱住我,拨弄我的头发,小东西,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我说的是真的,即使他在身边,我还是很想念。
那么你最想要什么。他吻我的头发。
我最想,想要我们永远象今晚一样快乐。
但是我明白,仿佛小朋友梦想永远长不大一般,永远快乐,永远只是信笺最末尾的一句奢侈的祝愿。
没有什么是永远不变的。
记忆断断续续,每个细节,每个姿势,每个叹息。
我要记得他。宗繁。
6)
原准备多逗留几天,假公济私。
公司临时传真,要求我去广州跑一趟,每年一度的广交会。
天突然阴暗,布满大朵乌黑的云。空气闷热的厉害。
宗繁送我到车站。红勘车站有豪华大巴直达广州花园酒店。
他安置好我,临下车塞了个精致的纸袋到我手中。疼爱的抚摩我的头发,说,等我走了,再打开。
离开车还有十五分钟,他站在车窗外边,空调车打不开窗子。玻璃窗相隔,仿佛阴阳两界,他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那里,他一眼不眨地看住我。突然细雨迷离,雨点斜斜地扫过窗子,我的视线模糊起来。
他脸上的表情平静,眼神里流泻出掩饰不住的眷恋和不舍,看的我心疼。
车开了。
宗繁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目送我。很快,他就被人潮淹没了,在倒光镜里渐行渐远,直至消失不见。
我解开袋子上系的丝带,里面正是我在太古看中的那款BALLY今年最流行的白色女包。
我把头抵在膝盖上,终于很平静平静的流了一阵子眼泪。车窗外是滂沱的雨声。
7)
从广州回昆明以后,陆续历经人事变动,新老板是个老处女,处处刁难,忍不过,我辞职,上交了电话和电脑。
大睡特睡了三天,把这些日子来透支的觉一口气补回来。
第四天如梦初醒,蓦地发现宗繁的电话号码存在手机里,而手机已经不知花落谁家,找不到他了。
维持人与人之间的纽带太脆弱了,不过是十一个数字。
三个月后某天在超市看见潘婷牌子的洗发水,笑自己笨,打电话到宝洁,查询驻港代表明宗繁的号码,接待员操着夹杂了粤语音的普通话,客气的告诉我,对不起,明先生已经被派去德国柏林进修管理。短期内不会回港,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就这样,散落了风里牵过的手,我把他弄丢了。
8)
那真是一段残酷而凄迷的日子。
和宗繁短暂的情分,如露水一般晶莹皎洁。因为还爱着,所以重逢成为我的信仰,支撑我面对冷暖无常的天气和人情。
此后期间,发生了许多的事情。有悲喜,有失落。很多记忆因为被埋葬,已经深不可测。时间在剧烈的感情里,慢慢平缓。我在日记里写,明宗繁,我爱你。
我蛰伏了数月便觅到新工作,加盟到一家网络公司做编程。待遇颇丰。
此后我若干次因公因私小住香港,来去皆匆匆,因为这里已经沦陷为伤心地。喜欢的那个人不在了,再繁华的城市对我也没有意义。看在眼里,都是冰冷。
9)
圣诞时去香港,我知道名牌手袋此际正值三折。
2003年的最后一天。铺天盖地的梅姑的悼念专集。她的唱片大卖热卖。
她终于追随哥哥而去,那个在《胭脂扣》里辜负她的男子,这次,肯在前面等她。
她的命不好,她太柔软,任性,逞强,原是本分的东西在她也是奢望。
终极一生,爱情不曾格外厚爱她。
音像店里在播她生前的歌与戏,那么一个恍惚间,记忆准确来临,我记起了四年前在金钟的戏院,有那样一个男子曾将我的手握在他手心,同我去看《东方不败》。
我是他的战场,他全心全意的用身体表达对我的爱,说我似年轻时候的林青霞,方下巴,眼神柔和,说话的声音好听。他赞美起我来,不余遗力。
他的名字叫明宗繁。
我甩了甩头发,转身进了SOGO。
在崇光百货的TOD’S的专柜前,我流连。尤其是那莹蓝色的手提包使我爱不释手,衬我的套装,再登样不过。
欣喜的拿过单,准备刷卡。
旁边有个男声响起,小姐,麻烦你帮包好这款钱包我就要它。
这声音哪里听过?恁地熟悉。
我侧目,瞬间屏住呼吸。
对。
猜对了。是明宗繁。他打开钱夹正准备付帐。钱夹里是一张三人照片,他身边的女子绽露笑容,明亮得耀眼,明眸皓齿,让人伤怀。女人怀里抱着个小小的男婴,粉白可爱。他低头看相片时脸上划过一抹不易觉察的幸福微笑。
我把目光定格到他的脸。侧面。岁月格外恩待他,他没有一丝苍老憔悴,依旧挺拔。他依旧淳朴沉默,细致斯文。穿戴高贵得体,肩上还是那款BOSS的黑色电脑包。
呵,我猜那包里面也许装着儿子的尿片或者奶粉。或者是小孩子会见了停止哭泣的玩具。
曾经给予我的温暖和清澈已经移情给另外一个女子。
我无数次幻想过重逢的场景,在机场,在码头,在某条小巷的转角。我一定剜心疼痛。
没想到,重逢居然是平静的。
我轻轻转过头来,小心而轻柔的呼吸,生怕惊动了他。
他竟然没有感受到我的存在,付过帐提着袋子扬长而去。
我跟在他身后,漫无目的跟着他。
看见他走于大街上,用手护着打火机给自己点燃一根烟。然后扬手招了一辆TAXI。
起风了。
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我的视线,内心涌起一股无能为力的悲哀。
我没有怨悔,满怀冰雪,却勇于承担,四年前的红勘车站,他在车窗外,在大雨滂沱中,我和他艰难的挥手告别。
当年是他送我,现在轮到我送他。
那般潮水汹涌的爱情,已经不见。
呵,真好。他还生活在这个城市,云淡风清的,还是那么好看,还是那么英气逼人。
呵,真好,他不知道我还爱着他,就是好的。
我终于,终于死心了。
小时侯听故事总喜欢问,后来呢。
那时觉得每件事情都有承转回合,开了头,一定有结果。
现在我知道我错了。
最终我还是要选择忘记,疼痛会过去的。明宗繁也会过去的。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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